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巡逻摩托车管理规定

2019-10-09 17:59:05 文章出处:深圳市金盾警用装备有限公司    作者:Admin    浏览次数:678

巡逻摩托车是保安公司配发给ATM机巡逻队使用的制式装备,为规范管理和妥善使用,切实加强对巡逻摩托车的管理,充分发挥巡逻摩托车在ATM机巡逻防范工作中的作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结合我公司巡逻摩托车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:

车辆使用管理

一、巡逻摩托车主要用于ATM机巡逻防范工作使用,任何部门和个人不能作它用。

二、督察队负责巡逻摩托车的管理、调度和使用。使用人为管理第一责任人。

三、巡逻摩托车必须按期检验,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,过期未检、无保险的摩托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。

四、驾驶员要爱护车辆,小心驾驶,经常检查、定期保养,确保巡逻摩托车处于良好状态。

五、车辆发生小故障时,由责任人负责维修。如果有大的故障,需报上级领导审批,方能维修。

六、驾驶巡逻摩托车执勤时要仪容严整,佩戴执勤证,携带警棍、对讲机等执勤装备。遵守交通规则。

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事故的,后果自负。

七、车辆驾驶员必须妥善保管使用车辆,停车时要上好防盗锁,造成巡逻托车损坏、丢失的,由使用人照价赔偿,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。

八、巡逻摩托车的使用遵循“谁使用,谁管理,谁负责”的原则,符合使用规定,落实专人专车专用,不得随意转借(让)他人使用。使用巡逻摩托车时,后座不准带除巡逻或保安之外的非工作人员,严禁车辆后座人员有侧坐、搂抱等损坏保安形象的行为,严禁将车辆牌照卸下或遮挡。

九、巡逻摩托车专门用于ATM机专项巡逻防范活动,用于除巡逻外的其它工作用途必须经过单位主要领导批准。严禁公车私用或作为上下班的代步工具。

十、巡逻摩托车不执行巡逻勤务时一律由公司集中停放、统一保管。

十一、巡逻摩托车仅限于城区内行驶,如遇特殊情况(追捕犯罪嫌疑人或办理紧急事务)需要驶出辖区外,要经上一级领导审批,并将驾驶人员、外出时间和归队时间,行驶里程,车辆状况登记备案。私自驾车出辖区,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的,后果自负。

十二、驾驶巡逻摩托车执行巡逻勤务时必须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》和其它有关交通管理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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